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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學生就讀三年級下學期,申辦修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事宜。

 

一、有意申請者,請填具申請書(如附件四,亦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),經導師、系主任簽核後,連同各系所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修讀之系所碩士班辦理。

二、本系所受理申請收件日期2月3日至2月17日。

三、本系必繳文件:申請書及成績單(不需要有系級班排名,由系辦統一向教務處申請排名),其他相關文件依個人需求選繳。

四、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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