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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機電系審查及面試評分標準

國立中山大學 116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

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審查及面試評分標準

審查評分標準(30%):

評核項目

評核內容

學習表現

(40%)

  1. 歷年在校成績表現
  2. 個人作品或課程報告等表現

特殊專才多元表現

(30%)

  1. 符合本系選才篩選條件之證明文件
  2. 特殊專長表現(如語言或數理方面)
  3. 社團或各項活動參與表現

能力特質與學習計畫

(30%)

  1. 自我學習能力舉證
  2. 學習動機與本系專業連結或問題解決能力

面試評分標準(70%):

評核項目

評核內容

個人特質與學系適切性 (50%)

  1. 自我介紹
  2. 學習動機
  3. 社團或競賽參與反思
  4. 特殊專長表現

問題回答

(50%)

  1. 數學、物理、自然科學基本學理
  2. 問題思考與解決之反應
  3. 語文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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