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開放線上申請「學生修讀EMI課程獎勵金」
主旨: 檢送本校「學生修讀EMI課程獎勵試行要點」
說明:
一、為增進國立中山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學生之英語運用能力與專業競爭力,並鼓勵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(EMI)課程厚植專業學術涵養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獎勵對象: 本校已註冊之學士班、碩士班本國生與僑生,且非以英語為母語。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生。
三、獎勵條件與標準:
(一) EMI 課程定義:本校開設之 EMI 課程,以英語作為課堂的主要使用語言教授學術專業的學期課程,惟不包含語言類課程
(如日文、俄文、通識英文、跨院 EAP/ESP 等)。
(二) 學生於獎勵學年度,各學期修讀之 EMI 學分數需占學期總修課學分數30%(含)以上且修讀 EMI 課程數至少達 6 學分,
學士班學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B 以上者,碩士班學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A-以上者,每人獲得獎勵金新臺幣 2,500 元整。
(三) 獎勵名額以該年度公告為準。
四、申請須知:
(一) 申請文件:
1. 填寫修讀 EMI 課程獎勵線上申請表。
2. 檢附該學年上、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電子檔。
3. 檢附匯款帳戶存摺封面電子檔。
(二) 申請期限: 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開放線上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 獎勵名額、申請規定依雙語學習計畫推動辦公室公告辦理。
(四) 匯款作業將於審核通過後三個月內辦理,不另行通知。
五、附件: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修讀 EMI 課程獎勵試行要點
瀏覽數:
分享
